广西本航律师事务所
发布时间:2025-12-12 点击数:0
广西本航律师事务所,“本航”取 “以法为本,一苇可航”之意,这同时也是广西本航律师事务所及律所全体成员的宗旨与理念,本航律所及全体成员将始终坚持崇法、尚法、信法、守法的法本位信仰,坚信在“以法为本”的前 提与基础上,万事均可达到“一苇可航”的效果。
为体现本航律所的宗旨理念,本航律所集思广益设计了律所logo。 本航律所的logo主要由天平、帆船以及中文字体“本”字的形象结合而成。天平与帆船整体结合成中文字体“本”字,形象地展现出本航律所的名称,而天平上的书本形象,代表的是法典,是本航律所“以法为本”的体现;天平的另一组成部分则是帆船与波浪,则是对“一苇可航”的诠释,logo整体结合起来,完美诠释本航律所“以法为本,一苇可航”的办所宗旨及理念。而作为土生土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律师事务所,区别于其他的律师事务所常用的中英文结合名称,本航律所在中文名称以外,选择了使用壮文文字来书写自己的名称,这也是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特色的自信与弘扬。
本航律所办公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95号禾田信息港2号研发楼1001室,为适应现代化办公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,本航律所以高质量、高要求为标准,斥资打造干净、整洁、基础设施完备的办公场所,以便律所成员在更好的办公环境中,为当事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。律所现设有律师办公室、多功能会议室、财务行政办公室、洽谈茶室、档案室、茶水间等办公和接待会客区域,整体办公面积近400平方米,律所装修风格融简约、大气严谨为一体。

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95号禾田信息港2号研发楼1001室














